大芬丽莎

去年这个时候,和小船、小皮他们在小寨吃烤肉喝,深更半夜从小寨打的回学校,宿舍一片狼藉,只剩下大力和阿毛。第二天我们一行十人一起搭上南下的飞机。小船说第二天一定要送我们去学校门口,无奈头天晚上喝得太多,第二天我们又出发得太早,小船实在没有能起来,没赶上见最后一面。我们在车上发了几条短信,勉励彼此到新的地方都要努力。一别之后,再没有见面。

7月2号早晨5点多,小皮来到我们宿舍,等我们收拾完东西,一起离开了海棠6#,不知这一别又是多少年后。此后的感觉也随之完全变化了:以前觉得这个地方、这个宿舍完全是我们的,可是下一次,等我们再回到这个地方时候,除了我们自己,在任何其他人眼里,我们都是外来的。其实谁不是呢?推及这世间的一切,哪样的拥有不都是如此呢?见面总是那样精致、完美、花样年华,离别总是那么仓促、简单、随意,像兵荒马乱。

伟子小征子他们是前一天中午离开宿舍的,记得当时的阳光很晒,他们租了一辆车到宿舍楼下运东西,车子离开前,大力在6楼阳台怔怔看他们的车缓缓离去,心里有一种特别强烈的预感——很快,车窗外……果然,在那个瞬间,伟子探出头,看到6楼阳台烈日下的大力,我们挥了挥手,作别了属于8个人的613的岁月。从此,再也没有中午的NBA、深夜的欧冠和一群人在11月11号宿醉,某人蹲在墙壁角落放声大笑,某人在黑漆漆的宿舍的床上大喊“女人都不是好东西”

离开西安的最后几天,大力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计划:与西安最后一次亲密。最后几天,大力带着小征子的相机,顶着炎炎烈日,以钟楼为基点,在各个大街小巷漫无目的走,发现了许多平时没有注意的景致。在西安生活的4年,可最后不得不承认,对于这座城市,大力的认识相当肤浅。对于一座城市的了解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:第一层乃是拜会这座城市的名胜古迹,博物馆之类,但如此对于城市的了解也只限于最大体的认识;其二层次则是游历城市中那些并不知名的小巷,观察当地人民真实生活的状态,有哪些风土人情;最后一个层次,也是最深的认识在于这个地方生活一阵子,真真切切感受这种文化对于自己的影响。

观察和体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。

在最后的时刻,大力才意识到这一切近了,将远了。与这座古老的城市,有了一次短暂的恋爱,离开前才发现对这个恋人的了解实在少得可怜。

其实,武汉也是这样。回想起武汉的三年,现在能想到的只有校园内巴掌大的地方,此外只有木兰湖、黄陂、东湖等零星的记忆。至目前为止,大力不得不沮丧地承认自己一直没有“行万里路”的强烈意愿。

每个周末窝在宿舍,或者十次有九次去图书馆,这样的生活的确让人厌倦。但习惯了,它就是一种强大的力量,一种困住的手脚的场,你想尽一万的理由去在某个时机去摆脱它,可一个瞬间的疏忽,它又轻而易举地制服了你。

两年后,大力要离开这里。两年后的,特区这座充满现代气息的城市,对于大力,是不是只是另一次短暂的恋爱,毫无了解?生活于己,到底是一个过程,还仅仅沦落为一个目的?

读一篇关于世博的报道,知道在生活的周围就一个叫做大芬村的传奇地方,将油画的制作流水线化,世界上80%的商用油画产于此地。生活永远不会缺少诸如此类的传奇,永远是我们缺少一双发现它们的眼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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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Xiaomin

“Real generosity towards the future lies in giving all to the present.” ― Albert Camus

4 Responses to 大芬丽莎

  1. 海内存知己 天涯若比邻

  2. Isfa says:

    SF!
    抢到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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